|
今年7月份以来,深圳市各区政府和相关的部门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加强对养犬的执法检查和管理的专项行动。昨日,市人大四届常委会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执法检查意见建议的情况报告,报告显示,相关部门不仅加强对犬只的普查登记,并正在着手制定犬只的收容处理制度,加强对无主犬、流浪犬的收容管理。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条例》的可操作性,市城管局已经结合这次执法工作实际,着手研究贯彻《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养犬管理的管理模式和相关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养犬管理费的缴纳、食用、支配等,探索赋予犬只行业协会养犬管理职责,细化养犬登记许可程序、犬只管理电子标签和电子档案制度等。这些实施意见将争取明年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颁布实施。 |